最高可获100万元!三水出台促进会计行业发展扶持办法

南方+ 记者

3月15日,记者获悉,《佛山市三水区促进会计行业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办法》旨在促进三水区会计行业发展,鼓励和扶持会计服务行业进一步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探索行业新业态发展,助力优化全区营商环境。

从内容上看,《办法》对会计行业提出各类扶持举措和标准,包括培养协调发展的市场局面、推动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创新、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区政府重点工作等,并对会计师事务所开办、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人才扶持以及代理记账机构所做大做强等进行扶持奖励。其中,对首次进入“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150名”的事务所,将给予一次性扶持50万—100万元。

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

最高可获一次性扶持100万元

《办法》明确,扶持对象主要为依法设立,登记住所和纳税关系均在三水区行政区域内,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取得代理记账许可的代理记账机构,取得执业许可的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以及执业关系在上述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

在扶持会计师事务所开办方面,《办法》提出,对设立新所给予一次性开办扶持10万-30万元。此外,对上一年度区外“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150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将总部住所迁入三水区,迁入后首个完整会计年度营业收入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并纳入三水区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管理的,给予该所一次性扶持50万-100万元。

在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方面,《办法》也明确了相关扶持标准。一方面,以会计年度为计算周期,会计师事务所当年营业收入首次达500万元或以上的,扶持10万-50万元。另一方面,对首次进入“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150名”的事务所,给予一次性扶持50万-100万元。

据了解,《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至《办法》印发之日期间产生的扶持对象,其扶持标准参照《办法》执行。

大力度给予人才扶持

多举措促进行业发展

除了对事务所进行扶持,《办法》还从人才扶持以及支持代理记账机构做大做强等多方面给予大力度扶持。

在人才扶持方面,会计师事务所每年新增的执业注册会计师,入职后在三水缴纳社保满1年,按照每人2万元标准给予事务所一次性补助。新增的执业注册会计师与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并在三水缴纳社保满1年,可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人才补助。在支持代理记账机构做大做强方面,《办法》提出,以会计年度为计算周期,代理记账机构当年营业收入首次达200万元或以上的,给予扶持1万-5万元。

《办法》还着力从培养协调发展的市场局面、推动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创新、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区政府重点工作等多个方面完善行业发展大环境,鼓励区内企业聘请本区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开展业务;鼓励区工商联、各镇(街道)商会积极吸纳本区会计师事务所为会员,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日常沟通联系。

按照做专做精做特的原则,积极引导和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向专业化、特色化经营方向发展。引导、鼓励和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在做好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涉税鉴证等传统业务的基础上,根据《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积极拓展新兴业务。

《办法》还提出,鼓励有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联合政府各部门开展政策研究、专业培训、教育实践等业务,提升软硬件建设能力。财政部门将逐步加大政府采购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服务力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安排使用的精准性和科学性。

【撰文】李周秦 王伯乐 梅柳艳

编辑 熊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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